请问目前北京的国美、苏宁、大中哪家店还有售联想P709手机
我在顺义大中电器买三星手机的悲惨经历!我在2008年04月27日从顺义大中电器处购买三星J708手机一部,2008年06月03日 出现自动关机现象,重新启动后故障消失,2008年06年05日又出现自动关机现象,并且无法再开机,手机机身发热至50余摄氏度。当日我将手机送到顺义大中店要求解决问题,大中说可以免费维修,要我把手机送到三星售后服务站顺义店,由于当日未带保修卡及发票,所以我于2008年06月06日将手机送到三星售后店,三星维修人员当场在原厂封帖没破坏的情况下打开手机外壳,告知我这是一台维修过的机器,主板上有明显动焊的痕迹,耳机插口,电池插口均有焊接维修痕迹,手机的内部有很多焊锡的残渣存在,三星售后表示不能保修,并且重新组装,贴上维修部的专用封贴。我即可拿这部手机到大中处,讲明情况并要求原价退回手机,大中表示主板维修痕迹是我私自拆开维修造成的,我表示在送到三星售后服务站前并没有私自维修过这部手机,大中坚持自己的观点不予退换。我曾多次打电话到北京市大中家用电器连锁销售有限公司顺义第一分公司及北京总店请求解决,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三星总部以各种理由拒绝证明原厂封帖是他们拆除的,提醒修手机前一定要出拆除原厂封帖的证明!2008/6/11将对大中电器进行起诉,当天大中电器回复可以再延长保修一年,我不同意,我不能接受买来一台二手机还要商家施舍一年的保修。此后大中电器再也没有联系过我。这是一种对自己的销售行为及其不负责任的做法。我要求商家双倍返还我的购机款,并且承担因此事给我造成的一切损失!随后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8/6/18 三星总部,维修人员再一次打开机器外壳,检查,拍照,说是发回工厂分析原因 2008/6/20三星总部电话中称可以和大中商量私下为我解决这件事情,解决办法是换一台价格稍高的手机或者退款,我不同意,我需要一个公正的说法,书面承认手机是销售之前的问题,全额退款并且要求1000元经济补偿,这已经是我的最低限度,三星说要回去商量一下。这一下又等了4天,2008/6/24下午,三星电话中说不能答应我的条件,并以极力不想让我为这件事开庭,我的意见是如果不能私下解决就只能通过法律,可能法庭的判决并不能达到我的经济要求,但至少公正的,而且我还有上诉的权利,我不能因为自己是消费者,是弱势群体相当于商家和厂家就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三星至今不愿意为我证明是三星维修部拆掉了我的原厂封帖,这是我对三星这点非常不满意,口头上总是含糊答应,一直从2008/6/6拖到2008/6/24.并且大中电器自从起诉那天打过来一个电话说可以为我延长一年的保修期,至今一个电话都没有,好像这是和大中没有关系,这种态度实在让人难以接受2008/6/25三星总部来电话说同意我的赔偿要求,希望我能撤销起诉,我同意私下解决,这种事情实在是会把人拖垮,已经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试问3.15宣传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哪里?全部事件过程,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消费者协会,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消协只是打电话问大中怎样解决这件事情,大中要求我去权威部门检测手机,消协就要我去检测手机,而后再也不过问了,关键是我无论检测结果如何也不能证明出这部手机是谁维修过的,与我要解决的事情根本没有关联,消协竟然连这点都不考虑就坚持让我按大中电器说的去做,简直把消费者不当回事!!还有消协的各种投诉网站投诉电话,投诉完至今也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但是消协和工商的程序还是必须要走的,但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我在电视上看消协解决这类事件的片子也不少,现在想起了有些好笑了。通过这件事我有感于消协的无能,工商部门的无奈,司法部门的威慑力,商家的强横,消费者的弱势!事情进展中还有陷阱:1.大中要求维修机器:维修过就不能判定机器的状态,它完全可以推卸责任。2.三星要求收回机器及其发票后再进行赔偿:收回机器就是收回消费者手中唯一强大的物证,它就可以无限期的拖延下去!3.维修并不证明自己拆开机器: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不承认,维修前一定提前取证,最好的办法就是全程录像,不承认也没关系了!希望通过我的事情可以为已经或还没有上当的消费者以借鉴,无德商家不分规模大小,维护权益全靠自己动手,不能因弱势而放弃,不能因强横而退缩,法律是最好的武器!希望广大网友帮忙转发我的帖子,让更多的朋友有所借鉴吧!!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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