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修和保修的差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6-03-30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
“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在这些商品的一年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国家明示了23种三包商品(自行车、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家具、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商品)。 “保修期”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例如,消费者买的电视整机保修期为三年,那么第一年为整机“包修期”,后两年为整机“保修期”。如果在第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
有用 0 无用 0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