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皇后区和哈林区比较强的球手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3-30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
黑寡妇”Alimoe 泰隆-伊万斯我不想去NBA。”Alimoe的口头禅似乎暗示他“能”去而不“想”去。少年时的死对头阿尔斯通已经征战NBA数载,AO,“最高机密”,GE一干人等仍在为着一件夏季训练营的球衣你死我活。可Alimoe?“呐...我无所谓,哈林区的孩子拿我当偶像,AND1巡回赛开到哪里我都大出风头。打打球,赚点钱,露露脸,NBA也不就那么回事嘛?”不知道Alimoe十分的洒脱里有没有半分的怀才不遇......Alimoe,有点像KG?不管多大牌,NBA的球星在洛克公园的球场上是镇不住Alimoe的---从埃迪-科里到拜伦-戴维斯。洛克从十年前起就成了Alimoe的“私人球场”。下场时,2米01的他是控球后卫,小前锋,中锋,教练,裁判,DeeJay......封盖7尺长人的投篮,带球快攻,连续过人,直插内线,大力灌篮,Alimoe无所不能,他是哈林区霸主,纽约唯一能打5个位置的街球手,垃圾话之王。身为哈林区街球首座,Alimoe和皇后区至尊“Skip to my lou”阿尔斯通的斗牛乃是纽约一大盛事。两人从13-14岁起就威震纽约街头,同样以魔幻般的控球技巧闻名。阿尔斯通的传球略占上风,而Alimoe的得分能力稍胜一筹魔术vs大鸟???。两人高中时一次在皇后-哈林全明星赛上的传奇演出至今广为传颂。阿尔斯通过人随心所欲,不时穿插他美妙的小跳步,拿下25分30次助攻。Alimoe则大开大阖,几次接自己的打板反弹灌篮,右手,左手,双手,直看得球迷如痴如醉,最后射下全场最高50分。两人后来结为好友,在AND1巡回赛中再次联手。说起Alimoe在AND1,许多人以为他是2002年招募的新人。其实早在1999年的Mix Tape Vol.1中,Alimoe就有精彩演出,只是当时AND1缺少宣传而已。2002年AND1巡回队对纽约明星队一战,Alimoe大放异彩,随即马上被AND1签下,离开哈林区窄小的公寓,坐上更加窄小的AND1巴士,周游全美。短短一年后,Alimoe成为Mix Tape Vol.6中的头号球星。“大麻烦”,你在往哪儿看?和许多AND1球星不同,Alimoe的球不但花哨好看,而且实战能力超强。在竞争激烈的EBC联赛中,Alimoe永远是球队的核心,最后一投的执行者,也永远盯防对方的头号得分手。他在街头的身价也自然不低,从高中开始出场费就足够他养家糊口。这大概是他一直没有把职业联赛当回事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学校和联盟里的教练太死板了,那样我的球根本打不出来。”Alimoe回忆起在加州州立大学的两年时说。球风自由挥洒的Alimoe目下正在计划出国打联赛,有消息说瑞典的一家俱乐部和CBA正在和他联络。纽约街球在中国?球迷大饱眼福的机会来了。Skip to my lou 档案29岁,身高1米88,是美国街球的风云人物。他在1998年第39顺位被雄鹿队选中,2002年他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加盟勇士,只打了一年他就转会到了猛龙队。阿尔斯通上赛季为猛龙出场80场,平均拿下14.2分,3.5个篮板、6.4次助攻、1.48次抢断,这也是他在NBA职业生涯中表现最好的一个赛季。NBA.com,拉夫-阿尔斯通的页面。这个不到1米90的控球后卫显然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数据,02-03赛季的7.8分4.1次助攻平庸得几乎可以把浏览器的窗口自动X掉。但如果你耐心地把滚动条拉到底,会看见一行极小的字:“Tagged a "playground legend" while playing in Queens, N.Y.纽约皇后区的街头传奇人物” 传奇开始于1976年,就在匿迹多年的“毁灭者”乔-哈蒙德回到155大街,创下73分的洛克联赛纪录的那个夏天,阿尔斯通在皇后区的南牙买加呱呱坠地。从小瘦削单薄的阿尔斯通没有出众的速度和弹跳,但他艺术家似的篮球灵感和天外来客般的运球技巧很早就名满纽约。阿尔斯通十二岁时,教练开始手持摄像机跟随他出入街头球场,捕捉那些前所未有的过人动作。几年后,这些录影带成为了著名的And1 Mix Tape第一集,一夜之间挽救了摇摇欲坠的And1。家用摄像机画质的Mix Tape Vol-1中17岁的阿尔斯通运球过人高中时代的阿尔斯通是篮球名校卡多佐高中吸引球迷的唯一原因。习惯于在街头和NCAA球员甚至职业高手较量的他对于中学的比赛几乎不屑一顾---或许说没有资格一顾---阿尔斯通的成绩经常差到无法达到为校队出赛的标准。高三高四两年他只为卡多佐打过10场球,平均得分31.9。“说实话,我被他教训过。和拉夫-阿尔斯通打球,你应该准备好丢脸。”当年和阿尔斯通并称纽约最好的两名高中后卫的斯蒂芬-马布里曾这样告诉记者。在高中鲜有出场机会的阿尔斯通继续在街头上演魔幻般的表演。纽约各区的街球风格大同小异,布隆克斯和布鲁克林崇尚篮下身体对抗,哈林和皇后区盛产控球人才。阿尔斯通则是皇后区的标志,一年对哈林区全明星队的比赛上,阿尔斯通拿下25分30次助攻。他和哈林霸主“黑寡妇”泰隆-Alimoe-伊万斯的斗牛成为纽约每年经典之战。在阿尔斯通数以千计的运球动作中,有一招快攻中的跳步跨下运球最为出名。这个动作难度并不大,但是阿尔斯通做起来有着一种莫名的轻巧和优雅,几乎让人暂时忘记球场上激烈的拼杀,享受片刻的唯美。当然,对方的防守往往在“这一剑”的风情中烟消云散。洛克的DJ以这个动作给阿尔斯通起了绰号---Skip to my lou一首轻快儿歌的歌词。很快,纽约球迷忘记了阿尔斯通,而记住了Skip to my lou。皇后-哈林两巨头阿尔斯通似乎领先于整个时代,年纪轻轻便只手扭转了整个纽约的街球风格,几年后他的And1 Mix Tape更改变了全美国甚至全世界的街球。他给街球带来的就好像70年代J博士给NBA带去的一样。J博士告诉人们不但要得分,而且要把球扣进篮里,扣在对手的脑袋上,于是才有了乔丹,威尔金斯和德雷克斯勒。阿尔斯通出神入化的控球技巧不仅能够使他随心所欲的过人,更让对手看起来像一个篮球弱智。这在NBA也许会被人说成中看不中用,可是60年代,扣篮不也是一种亵渎比赛的行为?如今不论是在Nike Freestyle还是EBC,年轻一辈的街头后卫们都模仿阿尔斯通,以戏耍对手为乐,打球极具观赏性。且不论这风格是好是坏,“街球”二字自70年代J博士时代之后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不得不归功于阿尔斯通。“我觉得球场上需要些新东西,有点带劲的,纯粹即兴的。我从来没躺在床上想明天是不是该把球绕过对手的脖子过人......一切都是即时的想象,对防守的反应。人们因为我的动作大呼小叫,于是下一次进攻的时候我就想怎么让大家叫得再大声一些。”阿尔斯通谈起他11、12岁时发明的那些过人动作时说。为他的潇洒动作倾倒的不仅是纽约的球迷,还有不少NBA球星。拉弗伦茨和拉里-休斯在And1公司拍广告时,曾把画质低劣的Skip录像带翻来覆去看了三天。米奇-里奇蒙德在提到阿尔斯通的运球技巧时,只用了一个字:“Damn靠!”高中最后一年,成绩一塌糊涂的阿尔斯通为了争取大学篮球奖学金,前往北卡洛莱纳州的劳伦伯格预科学校就读。这所学校擅长于为成绩糟糕的篮球天才提供补习课程,SweePea丹尼尔斯,“山羊”等街头名宿都曾在此落脚。1995年夏天,阿尔斯通在纽约打球时被大学名帅杰里-塔坎宁看重。曾经拿过NCAA总冠军且喜欢招募纽约街球手的塔坎宁很快安排阿尔斯通弗雷索城学院就读,一年后他转到了塔坎宁执教的弗雷索州大学。在那里,阿尔斯通展示出出色的防守和对高级篮球战术的理解,而这两样是许多街球手和NBA球员的分水岭。1998年,阿尔斯通被选入联盟最佳新人队,紧接着因为殴打前女友遭到起诉。官司缠身的阿尔斯通索性离开大学,参加当年NBA选秀。阿尔斯通在第二轮39顺位被雄鹿队挑中,却不幸碰上NBA罢工。停赛的时间,他投奔CBA美国大陆职业联盟打发时间。99年阿尔斯通了结官司,NBA也重新开赛,但雄鹿队雄厚的后场阵容没有留给他多少上场时间,接下来两年阿尔斯通几乎是在乔治-卡尔身后的板凳上度过的。有一次上场,阿尔斯通在迫切的表现欲下作出了Skip to my lou的招牌动作,却可怜的被裁判吹罚走步违例。“大麻烦”屈身铺地?委屈乎?不委屈?NBA失意的阿尔斯通在街头的人气不降反升。随着And1 Mix Tape系列席卷美国,越来越多的球迷开始喜欢纽约“控球至上”的新街球风格,代表人物自然是Skip to my lou。明星云集的And1巡回赛每次开场仪式上,Skip to my lou都是最后出场。“大麻烦”,“AO”等各地街头名宿必要恭恭敬敬的低头在他脚前地板铺上毛巾,像迎接贵人一样把Skip请入场地,“街头皇帝”之名实在是货真价实。2003年,And1公司推出Skip系列,阿尔斯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拥有自己品牌球鞋的街球手。和其它顶级纽约球手一样,阿尔斯通也是EBC的常客。不过在03年加入“恐怖兵团”之前,阿尔斯通的球队从来没有赢得过EBC的冠军---虽然他的表现一如既往的令人惊叹,因此他又有了个“洛克的巴克利”的不雅号。02年夏天,阿尔斯通签约猛龙,终于打出了职业生涯最精彩的一年。赛季最后5场比赛,阿尔斯通打出平均每场19分8次助攻5.8个篮板的全明星数据,吐了一口恶气。更令人兴奋的是他以往被人批评的投篮命中率和组织能力有了飞快的进步,帕特-莱利自然也看到这一点,03年夏天,阿尔斯通被招至热队帐下。26岁的阿尔斯通在NBA也许还有漫漫长路要走,但他的街头地位已经几乎无人可以撼动。03年SLAM杂志的一篇专访中,他被问及:“拉夫-阿尔斯通是不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街球手?”阿尔斯通回答道:“我只能说是,至少我是候选人之一。在这个时代里,和他们“山羊”,“毁灭者”一样,我是纽约的皇帝。”嗯...这么说,没有多少人会反对Hot Sauce是当今街球圈子中最出名的一名球员之一。他最初是出现在AND1的录像中,到如今已经是街球的超级巨星。Hot Sauce 出生在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区。曾经因为民事罪被判入狱的他在AND1工作的好友马克—爱德华的帮助下保释出狱,并且随马克来到了亚特兰大。在亚特兰大的街球场上,Hot Sauce吸引了全美国街球迷的目光,也在那成了了一代街球大师。Hot Sauce的过人招式,让看的人都不敢相信。他在AND1录像中的表演,让许多职业街球手大开眼界。Hot Sauce自称拥有上百种过人招式,而且他给每一个招式都起了名字。例如“大风车” “迷魂转”, 最出名的是他的“飞碟”过人法。没有什么会比在篮球场上防守Hot Sauce更让人感到尴尬了!虽然不到190公分的Hot Sauce跳投姿势比较难看,并且投球速度比较慢,但是他凭借熟练控球和充满创造力的华丽过人动作总是能突破对方的防守,得分。再加上Hot Sauce球场上宽广的视野和优异的判断力,让他成为街球场上数一数二的球员。当你亲眼看了Hot Sauce在街球场上的表演,你就不得不承认,世界上就有一种人叫天才。如果你也想要达到他那样的水平,除了刻苦的训练,也许你也要从今开始,学Hot Sauce一样在上场的时候不系鞋带纽约街头篮球传奇:“山羊”Earl Manigault1944-1998也许在国内认识他的并不多,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途径去接触这些在深入美国城市的街头篮球高手,他就是曾经在纽约街头风光一时的街头篮球传说之神[山羊],他真名叫Earl Manigault,如果你想真正了解街头篮球.那么也许你能在THE GOAT身上了解许多.有一本这样的书叫<>,Swee‘pea 是 Daniels 的绰号,此书是以 Daniels 为出发点,介绍纽约街头篮球传奇人物,才翻开此书的前言,就让我震摄住,而且非追根究底读完不可。前言是这样写著:某天新泽西篮网球馆内正有两位老球迷在闲聊著,当客队塞尔蒂克休息室走出已退休的明星控球后卫 Bob Cousy 时,其中一位老球迷扯开嗓门说:迎面而来的不是纽约Andrew Jackson 高中史上第二伟大的篮球员 Cousy 吗?已获选进入“名人堂”的 Cousy,既狐疑,又有点不悦的回头问:“第二伟大?那谁才是最伟大?”这位老球皮不屑的说:“你一定听过Lloyd Daniels的大名吧!”如雷贯耳的前 NBA 球星 Cousy,竟然还不如 Daniels?光前言就完全让我傻眼了,Daniels 到底是何方神圣?纽约街头篮球到底还有那些牛鬼蛇神,连 NBA 球星都吃别?这本书让我对纽约街头篮球开始著迷,而且也立志有一天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到纽约,体会书中所描绘的街头篮球故事。出身纽约的前篮网中锋 Jayson Willaims 曾说过一句话:“世上最被过分吹嘘的球员就是那些所谓的‘街头篮球传奇人物,因为他们只在街坊邻居打过球,又没有比赛攻守统计,谁知道他们真正身手与表现如何?他们是过度被神话的一群。”Williams 的话,我只同意一半,没错,他们的表现有时的确会被过度渲染,但是在市井小民眼中,谁会在乎遥不及的 NBA 球星,他们只相信亲眼目睹到的街头篮球英雄,而且这些街头篮球英雄不乏将 NBA 球星打得落花流水的传奇故事,这些人才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也是他们每天茶余饭后乐此不疲的谈论话题。而我也深深被这些传奇故事所吸引,每天 NBA 长,NBA 短,也够无聊的,好比看惯千篇一律、正经八百的新闻,偶尔也要换换口味看些八卦新闻;看多了考究严谨的正史,偶尔改看一些流传在民间的野史与轶事,不也顶有趣的。不过若要谈纽约街头篮球传奇英人物,不管任何时空,皆要从1960、70 年代名震纽约街头篮球的“山羊 The Goat ” Earl Manigault 谈起,之后在我初步规画中才是谈 80 年代红极纽约街头篮球的 Daniels,最后再谈谈 90 年代纽约街头篮球最有代表性的公鹿 Rafer Alston。NBA 巨星“天钩” Kareem Abdul-Jabbar 曾称“山羊”是“未曾打过 NBA 的最伟大球员”,这句话对“山羊”是褒,也是惋惜,因为他的篮球天赋百年难得一见,不过由于误入纽约“黑街”歧途,至始至终无法进入 NBA,甚至连大学篮球都沾不上边,最后以悲剧结束他传奇的篮球生涯。熟悉 Jabbar 生平的人都知道,他是位孤傲的巨人,而且篮球生涯一路走来所向无敌,为何会对一位街头篮球员有如此溢美之词,因为Jabbar曾被“山羊”打败过,太清楚“山羊”的能耐。想要打败的 7 2 Jabbar,这位“巨人杀手”应该至少和Jabbar 一般高,好比是 Wilt Chamberlain,不然就是比Jabbar 壮,例如 Moses Malone,“山羊”既没有 Jabbar 高,也没 Jabbar 壮,他只有 6 2 迹「钊苏ι嗟氖撬睦呵蛱旄常杂氡⒘耍梢郧崴烧路胖迷诶喊宥ド系 25 分钱硬币;曾经跟人打赌 60 块美元,立定连续倒灌 36 次,这些都还是小 case,他的招牌灌篮“一 球双灌”,迄今仍让街坊邻居津津乐道、回味无穷,他可以在空中先将球塞进篮框,另一手顺势承接,拉回来再灌一次。如果不相信他在斗牛场的神技,那么 1964 年高中明星赛,山羊又露了一手罚球线双手灌街球名人---“骨头收集者”拉里-威廉姆斯世事无绝对,但篮球界有三件事情是八九不离十的---1.迈克尔-乔丹是NBA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球员;2.“大鲨鱼”奥尼尔是90年代末最强悍的中锋;3.“骨头收集者”拉里-威廉姆斯是世界上最好的控球手。“骨头收集者”入侵洛克“骨头”身高1米8,德州出生,加州长大,2001年背上球鞋到纽约闯荡,打入洛克公园顶级赛事---EBC锦标赛。处子出镜的“骨头”马上用眼花缭乱的运球和匪夷所思的过人动作征服了纽约的观众---不小心拿了个MVP。这种第一次在洛克露面就成超级明星的事情6,7年来都没有发生过。被他吃掉的NBA后卫名单如下:贾马尔-廷斯利,拉里-休斯,拜伦-戴维斯,斯蒂芬-马布里......不是球队主力的这里就不列了啊!说你那,那个留着爆炸头的火箭队的小子。。2002年的EBC出了张集锦DVD,只有两个球员在上头有个人专栏:科比,和“骨头”。洛克球场边的孩子们的话最能解释“骨头”窜红的原因:“他让对手看起来像白痴一样!”马布里,不是我在骂你...要是作为知识分子的您觉得孩子们的话不算数,听听快艇队后卫昆廷-理查森怎么说的:“他骨头是街上最厉害的家伙。”EBC锦标赛的重大场次上都有DJ现场激情解说。比赛精彩之时,DJ常常会拖着麦克风冲到场内大吼大叫。如今每逢“骨头”出场,众DJ更是竭尽所能,阿谀奉承,随着他运球的节奏喊“Bone...Bone.Bone.Bone...Bone...”。那年“骨头”大战廷斯利,轮到廷斯利进攻,DJ便唱“Mel..Mel.Mel..Mel Mel.”,“骨头”进攻便是“Bone...Bone....Bone.Bone.”。一时间“Bone”“Mel”四溅,煞是好听。 Bone是英文骨头的意思。廷斯利在纽约街头的绰号叫“Mel mel the abuser”简称“Mel” 好听是好听,廷斯利的心情可不咋地:“在印第安纳混得不如意,回到街上还要给人耍?”怎么耍的?看看下面几张图。“骨头”篮球教材---怎样对付脑门光滑的NBA后卫?什么?理查森在新秀赛上玩过?那是对呆头布泽尔,这是廷斯利!大哥。要是以为“骨头”和别的小子一样只玩花的不管事,那你可错了。“我相信得分得越快越好,”“骨头”说,"很多人在没人防守的时候玩那些花俏的动作,只想引人注意。我不一样,我是个刺客,篮筐才是我的目标。”---当然,顺便扭断你的脚踝。不过“骨头”自己也还算谦虚,被人捧到天上了,还在FOX电视台甩出5万美刀要和艾弗森或者科比在街头单挑。那两小子也不知嫌钱少还是心里虚,屁也不放一个。估计是嫌钱少,5万美金给科比的钻戒交税都不够。放心,“骨头”打算今年上NBA训练营试试,要是打上了联赛,谁都逃不掉。“骨头”的格言:“我的生命就是摧毁别人。你有名气,那更好,我要的就是你的名气。我就像一个超级剑客,干掉一个敌人,就吸取他的能量。”当然当然,人无完人。公平起见,不得不说一些安慰NBA后卫们的话,廷斯利那天也有几个漂亮的过人......至于“骨头”去NBA---他个子太矮,速度和弹跳都不是太好,不爱传球,要上室内场地抢马布里之流的饭碗,还须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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