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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1-10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
第六章 艺术论(二)
1.试述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
答:第一,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在所有的艺术品中提取到艺术品有共通的东西,就是艺术意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提供或不能转化为意象,那么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
第二,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人)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另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并非被动接受意象,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开成新的意象世界。创作主体意识中的审美意象,经艺术品的中介,传递到接受主体的意识中,经其再创造而获得生命。
第三,艺术品存在于从艺术创造到艺术品再到艺术接受的动态流程中。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从艺术存在的方式看,艺术品则是创作主体与接受者之间的中介。作为中介的艺术品,有三个基本特征:他律性、形式符号性和开放性。这三个环节的流程构成了艺术的现实存在,也促成了艺术的社会交流。
2.在艺术作品中,意象是如何生成的?
答:意象的生产意味着艺术家心中的意象得到物态化和物化的表达。
第一,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艺术意象的整体。
第二,意象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
第三,意象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艺术品)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四,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际上也是一种生产(马克思把艺术生产看成是精神生产的重要形式)。
3.天才的艺术家有哪些特征?
答:天才的的是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方面合力的结果。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感受)、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艺术敏感-是主体接触客体并受感动、感应是孕育艺术意象的第一步。艺术家一般都具有对生活的不同于常人的感受能力。
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艺术想象力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想象力在生产意象全过程中始终是最重要、最有决定性的艺术创造力。
灵感-是艺术家在意象创造中,由于各种心理机制、功能处于高度协调的自由状态,而突然生成的精神昂奋、注意集中、情绪激动、想象力空前活跃的一种思维活动的境界。
艺术技巧-艺术操作也是艺术创造才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艺术意象的生产过程中,艺术操作一方面是意象生产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另方面又赋予意象以最终的形式符号,将意象孕育的成果物态化和物化为现实的可传达的艺术品。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
4.什么是灵感?
答:艺术家有时会突然从生活中获得一种启示,顿时便产生了创作冲动和诸般感受,有时会在意象孕育中苦苦思索,突然似有所感,茅塞顿开,豁然开朗。这就是艺术创造中的灵感现象。所谓灵感,就是艺术家在意象创造中,由于各种心理机制、功能处于高度协调的自由状态,而突然生成的精神昂奋、注意集中、情绪激动、想象力空前活跃的一种思维活动的境界。这种“突然”出现的灵感往往像火花一样给艺术家照亮了另一个艺术的世界。所以,西方文论中有时会把闪现灵感的心灵称作“灯”。
5.谈谈对艺术技巧作用的看法。
答:艺术操作也是艺术创造才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艺术意象的生产过程中,艺术操作一方面是意象生产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另方面又赋予意象以最终的形式符号,将意象孕育的成果物态化和物化为现实的可传达的艺术品。表面看来,艺术操作纯然是一种外在的技艺,实际不然。在艺术家准备表达、操作时,心中意象并不一定已非常清晰、完善,正是靠着表达和操作运动,艺术意象才逐渐鲜明、完整并得以最后定型、完成。艺术操作既然是意象创造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深化,我们就应当重视艺术操作中的技能和技巧。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操作技能与技巧是艺术创作中不可逾越的环节。然而,如果离开艺术意象的创作过程整体,孤立地追求操作技能与技巧,就会沦为匠艺。比如有些广告画,就技能和技巧角度是符合“画”的要求的,然而其中缺乏艺术不可少的灵动与生气,所以算不上真正的艺术。
6.艺术分类的主要原则。
答:艺术类型的划分标准尽管千差万别,但仍有内在的规律可循。从总体上来看,美学家们在划分艺术类型的时候,大致依据三种标准:第一种标准是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亚氏等的分类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第二种标准是艺术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关系。莱辛把艺术分为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就是此类。第三种标准则是艺术作品自身的存在方式。有些美学家把艺术划分为静态艺术与动态艺术、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依据的就是这一标准。
7.各门艺术的审美特征。
答:把艺术分为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
空间艺术-建筑、雕塑、绘画。
时间艺术-音乐、戏剧。
建筑-主要是材料、形式结构与周围环境。
雕塑-是一种较为纯粹的艺术。首先是物质材料,有着更严格的要求。其次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再次,作为一种空间艺术,雕塑仍然要受到这类艺术一般特征的影响,它只能选取最有代表性的一个瞬间加以表现。
绘画-是在平面内营造空间的艺术,以人的视觉为基础,捕捉对象的影像并将之展现在平面中。视觉效果是绘画追求的最基本的审美效果。在空间艺术的各种形态中,绘画最具有主观性和精神性,从而能够突破空间形态的局限。绘画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之间的一种过渡形式。
音乐-在各种艺术形式中,音乐对物质材料的依赖程度是最轻的,它与情感活动联系的最为紧密,也最具有动态色彩的艺术。音乐是最为纯粹的时间艺术。第一,音乐所依赖的媒介就是声音,声音自身的质量决定着音乐的美感。第二,各种声音按一定的节奏、旋律、和声等规范组合起来,就能塑造出一定的音乐形象,表达一定的思想感情。第三,对音乐作品的欣赏必须以表演者的演奏为中介。第四,音乐是完全动态的艺术。
戏剧-它综合了建筑、雕塑与绘画等空间艺术的基本特点。戏剧艺术的根本特点仍然是它的时间性。戏剧的表现方式:第一,它是媒介自身的审美作用,各种艺术的媒介和材料都可合理地运用其中。第二,戏剧既然表现表现的是一个动态的事件,其结构自然也就具有相应的特点。第三,戏剧艺术可与其他艺术综合起来,构成新的艺术形态。
8.在艺术作品的接受过程中,欣赏者是如何实现意象的重建的?
答:艺术接受的核心仍是意象的生成,即重建。接受者通过意象欣赏,获得审美愉悦和艺术体味。艺术接受中的意象是要靠再生成的,而非直接传递的。它需由接受主体意识运运动所生面。接受者在解读形式符号过程中,根据符号的暗示而由自身的主体意识重建意象。因为艺术符号的特殊性,它对意义的表达只能通过象征与暗示。这样,艺术接受者就不可能完全获得来自于艺术创造者的原始意象。《周易》:“书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指出符号不能完全表达出主体的意义;而在艺术接受中,主体亦不能完全理解符号。所以,接受主体所感受的意象,是不同于创造者具体所创造的意象,它是接受者根据符号提供的意象导向而重建的意象。意象的重建是艺术接受的核心问题,艺术接受中意象的重建实质就是艺术意象的重建。但这种重建,是受艺术家的意象创造所限制的。它是一种创造,但与艺术意象创造相比是低一层次的。这就是何以意象接受者多而艺术家少的缘由。
9.谈谈对艺术品鉴赏过程的理解。
答:艺术品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艺术品的接受是个阶段性的过程。它由观、品、悟三个层次组成。
观-指接受者透过艺术的形式符号在直观层次上初步感受和重建意象。
品-凝神专注,用志专一,静心体味,积极参与。品就是意象重建过程。古代艺术理论家认为,要品评艺术作品,除必须具备丰富的艺术鉴赏经验外,还需“知人论世”。
悟-是主体对艺术品的意象品鉴渐入佳境,终于升华为对意境的感悟。悟是主体的灵感的活跃,意象的鲜明,升华为高度自由的境界。由于接受主体完全进入意象世界,于是形式符号被克服了。主体直接与艺术意象合而为一,“得意而忘象,得象而忘言”。悟是艺术接受的最高阶段和理想境界。
第七章 审美教育论
1.概述中国美育思想的基本历史线索。
答:中国古代以乐感化的传统,最早可追溯到舜时代。战国时的中和思想,对我国美育有着重要影响。
到先秦儒家,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为目的,则多指两种和谐:天人关系和人际关系。从《乐记》开始,认为乐和其他艺术具有潜移默化的感化特征。儒家美育的目的就是中和。建安时期,徐干首次提出了“美育”一词。其义基本上是指用礼乐为主的先王之教来培养文质兼备的君子。
美育目标实现的过程,便是朱熹“消融渣滓”的过程。其类似于亚氏关于悲剧效果的净化思想。
明清时期的美育思想,主要体现在当时的小说、戏曲论著中。金圣叹要求读者见文观心。
近代蔡元培率先把“美育”一词引入中国。他倡导“以美育代宗教”;梁启超,是近代美育思想的另一先驱者。他认为美育是一种“趣味教育”。王国维,把西方的美育理论较为全面地介绍到中国来,将美育与德智体三育并称为“四育”。
2.结合中西方美育思想说明美育的基本内涵和特点。
答:美育内涵:审美教育是以艺术和各种美的形态作为具体的媒介手段,通过审美活动展示审美对象丰富的价值意味,直接作用于受教育的情感世界,从而潜移默化地塑造和优化人的心理结构,铸造完美人性,提升人生境界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的定向教育方式。
美育的特点:诉诸感性、潜移默化、能动性。
诉诸感性-审美对象的基本特点首先在于,审美对象以其感性特征,通过丰富的形象,以情感为中介,悦耳悦目,并打动人的心灵,从而激发共鸣,达到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丰富人的心灵的目的。美育以感性的方式,来陶冶人的精神,转移人的气质。在艺术作品中,感性形象是情感的载体。美育的过程就是使人的感情得到表现和升华的过程,而艺术作品正是通过感性意象表现作者的情感的。诉诸感必的美育意味着人的感受能力的丰富,用直观、个性的形式来把握审美对象,从而折射出某些价值观,蕴含着对人生和人性的感悟和体会。
潜移默化-美育主要是“化育”。中国儒道禅三家均采用此方式。美育的终极目的是要培养自由发展的人,具备敏锐的审美能力,良好的审美趣味、健康的人生态度、完善的生理结构、丰富的个性魅力,并具有自由的超越精神的和炽热的理想追求的人。
能动性-第一,在美育过程中,主体不仅为外物和艺术所感动,同时也在这种感动中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这决定了美育的方式多种多样,适应着审美主体的多种需要。第二,主体在美育中的能动性还表现在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能有自觉的追求。第三,审美是人与物的自由关系中形成的,主体在参与审美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自己的能动性。
3.审美教育与人格教育、情感教育、艺术教育的主要区别。
答:对美育内涵的三种意见:
第一,美育是人格教育-把美和善二者混为一谈。导致善恶不分的原因,一是在人类文明的初期,社会处于低级阶段,统治者所更为关切的是等级、秩序,所有的教育都是巩固统治地位的手段。二是由于在古代,学科尚未分化,真善美难以廓清。
第二,美育是情感教育-体现了近代西方二元分立的思维特点,即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把美育界定为情感教育在学理上是不妥的。将美等同于美感,而美感又泛化了情感。美与情感有关,但不等于情感。审美情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情感。
第三,美育是艺术教育-过于夸大了艺术在审美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除艺术外,还有很多自然审美现象和社会审美现象可以充当审美教育的教材和媒介。这种观点也限制和遮蔽了审美教育更深刻的目的和更高远的价值追求。美感教育只是通过艺术等美感活动和审美方式,来提高人的素质和修养,来转移人的心理气质,改变人的精神面貌,从而达到全面培养人的目的。
4.美育功能是什么?
答:主要有两点:怡情养性、化性起伪。中国古人认为,美育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化育”,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是通过怡情养性的途径,使主体在感化中,经过审美,深入“人心”,从而陶冶主体的精神境界,完善自我的人格。
怡情养性-美育是通过对人的精神领域进行调节,达到心理平衡、人格的完善,美育的方式是建立在自觉自愿、潜移默化的基础上的。人的精神领域分成知、情、意三个方面,美育也是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审美对人的感化往往使人亲和,充满爱心。美育体现着以道制欲的原则。席勒在《美育书简》中认为美育可以纠正人的两个极端,即精野的极端和懈怠的极端,以道制欲有着相似之处。
化性起伪--《乐记》把天地的阴阳化生视为宇宙间最大的乐。由此推及到音乐对人的感化,这种以情动人的音乐便是美育。从心理上讲,美育乃是养性的一种方式。养性是让人的感性生命顺其自然地得到发展,美育正是通过感性的方式对人的本性进行维护和滋养。荀子以“化性起伪”来解释人性和文化的生成,从中也体现了美育的功能。“性”是人生来就有的自然本质及其功能:“伪”是在自然本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精神形态和能力,使人有崇高的精神境界。经过长期的积累和练习,使得人的本恶的兽性变成了人性。
5.怎样理解审美教育的最高目的就是造就审美的人?
答:美育是要使人精神上能够获得解放和自由,把人从自然物质世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上升到精神的理想境界,进入一种顺任自然、与天地同体的和谐境界。康德和席勒都认为,美育可以担当感性与理性之间的桥梁,使人成为在感性和理性方面和谐发展的“完全的人”。
美育的目的,还在于培养人、发展人,使人成为身心健康的完美的人。
美育着重于使人们审美感受的能力得到训练,鉴赏水平得到提高和创造力得到培养,最终使人的个性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
美育的最高目的就是要造就一种审美的人。所谓审美的人,就是具备敏锐的审美能力、良好的审美趣味、健康的人生态度、完善的心理结构,丰富的个性魅力,并具有自由的超越精神和炽热的理想追求的人。审美教育的这一根本目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可转化为两方面的内容:即美的形式的教育与审美理想的教育,前者是审美能力的培养是审美教育的基础,后者则要求把审美的自由人生境界转化为受教者自觉的价值追求,体现着美育的根本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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