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证怎么考

更新时间:2016-01-09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
1、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和非笔试课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3、专科的静物摄影为非笔试课程,考生须自备数码相机,按主考学校要求进行现场拍摄作品,作品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4、专科的摄影作品赏析为非笔试课程,就主考学校指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析,考试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5、本科的影视摄影为非笔试课程,考生须按主考学校要求提交一部本人独立创作的5分钟电视短片,并按要求回答有关问题。考试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6、本科的影视精品解读为非笔试课程,考生须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片断后,按主考学校要求进行解读分析。考试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记分。
7、考生可不考外语,但须在独立本科段选考课程中加考3门,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的课程。不考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
8、按照独立本科段要求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学校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方向为其指定指导老师。考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通过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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