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修期内人为损坏维修时收取维修费合理吗

补充说明:刚买的尼康数码相机,才第8天的时候就把屏幕摔裂了。 去维修店的时候,判断是人为损坏。 维修单上写:机身有磕痕外观裂开/维修费100+LCD180合计280。 这种在保修期内还要付维修费是合理的么? 应该只收取换屏幕的费用吧。
更新时间:2015-12-31本文内容转载自互联网
人为损坏的话,已经没有保修了。。。。完全按照维修方式来报价。。当然是要收维修费的。。。这个很正常。

不只是相机行业,其他行业也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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